业内人士:司法实践需适应游戏直播行业新发展
于晓
近年来,游戏直播行业已成为游戏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电子游戏产业的不断发展,电子游戏相关的版权问题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讨论。
为进一步分析和研究电子游戏版权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所与检察日报社联合举办“电子游戏版权热点问题研讨会” ,邀请版权法领域的学者专家和业内人士共同探讨相关热点问题。
有与会专家认为,根据游戏类型的不同,未经游戏著作权人许可的游戏直播可以构成游戏的“转换使用”,因此可以被视为合理使用。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呼吁,在版权保护实践中要重视正义对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游戏程序开发有没有版权游戏程序开发有没有版权UI界面,避免版权过度保护带来的负面影响。
视频游戏序列受版权保护
“尽管存在争议,但游戏中预先制作的序列可以构成电影或准视频作品(以类似于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这已得到理论界和司法界的广泛认可。”华东大学教授王前政法大学指出。
对此,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进一步指出,电子游戏无论归类为电子作品还是视听作品,并没有本质区别,不属于同一类作品。新问题。 早在1982年,美国就已经裁定电子游戏构成作品的两个方面。 一种是支持它的计算机程序代码编码,即计算机程序软件作品,另一种是由软件驱动时显示的带有或不带有伴音的作品。 图片。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教授胡凯中的认可。 “从技术上来说,电子游戏是一种计算机程序,从外观上看,它可能是一部准电影作品,也可能是一部视听作品。”
上海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刘俊华表示,在认定电子游戏中连续场景的著作权时应持谨慎态度。
近年来,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游戏的认定呈现出逐渐加深认识的过程,这与电子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无关系。 “在此之前,电子游戏只是软件版权的问题。” 刘俊华表示,在此前的立法中,电子游戏作品不被视为电影或电子作品。 因此,您是否可以参照适用的版权法行使控制权,需要仔细考虑。
对于电子游戏的版权定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树清用“壳与核”的概念进行了解释。
“核心”是指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本质——原创表达,“壳”是指该作品类型的法定性质。 “我们通过类比的方法解决电子游戏连续场景的版权保护问题,将电子作品的规则应用到电子游戏中,而不是直接将游戏认定为电子作品。” 结合审判实例,张树清进行了介绍和解释。
在张树清看来,《著作权法》制定时,立法者并没有考虑到电子游戏可能出现的新情况。 如果直接将游戏场景认定为电子作品,可能会与文字的解释相悖。
游戏直播、短视频能否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胡凯忠介绍,游戏直播涉及两种行为:玩家运行、控制游戏,以及玩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运行、控制游戏的画面和声音,并附有解说。 对于玩家的第一个行为来说,是对游戏作品的功能性使用,就像一个人购买一张CD并在家用电脑上播放一样。 不会对游戏工作造成损害,不需要合理使用。 通过分析论证,只有第二种行为,即通过网络传播的行为,才涉及合理使用的判断。
“根据游戏类型的不同音效,未经游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游戏直播可以构成游戏的‘转化使用’,因此可以被视为合理使用。这样的结论不仅符合游戏著作权人的原则著作权法的落实,也有利于电子竞技产业的发展。” 王倩说道。
“传统影视作品吸引大家观看,而电子游戏则吸引大家玩。” 为了形象地说明这种差异,王茜以好莱坞的故事为例:好莱坞曾经将30多款经典电脑游戏搬上银幕,但大多都失败了,票房惨淡,无法制作。收支平衡。 这个背景就是我们讨论游戏直播问题的逻辑起点。 他表示,制作电影的目的是吸引大众观看,而电子游戏的目的是吸引用户跑,即“玩”。 用户越多,投入游戏的时间越长,他们玩游戏的可能性就越大。 购买游戏物品。 这也是游戏厂商的巨额利润来源。 因此,与传统电影或电子作品相比,电子游戏有其自身的特点,无法受到同样的法律规则的保护。
在王茜看来,大多数电子游戏并不是大众单纯依靠视觉和听觉被动享受的作品,而是高度依赖于每个用户的个性化、互动参与。
“用户运行游戏并付费的目的并不是欣赏游戏画面及其所体现的故事情节或艺术美感,而是通过控制游戏中的角色、完成各种任务来展示玩家的操作技巧,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满意,”他说。
哔哩哔哩上海宽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法务总监刘楠介绍,游戏主播主要分享游戏攻略和技巧。 用户观看不是为了欣赏游戏画面,而是为了欣赏游戏策略和技巧。 方法,尽管游戏的图形很漂亮。
“尤其是游戏解说视频,因为它主要是分享游戏策略和技巧。用户观看不是为了欣赏游戏画面,而是为了欣赏游戏的策略、技巧和方法。游戏本身以及其中包含的素材成为用户用来学习游戏策略技巧和方法的工具、玩游戏的功能已经基本转变。”她说。
“这样一来,大量的游戏直播对游戏中图像的传播产生了变革性的作用。” 王茜进一步解释说,大量直播并不是为了简单地再现图像本身的美感或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而是为了展示特定用户的游戏技巧和结果。 认定为合理使用符合著作权法的原则。
王谦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法律界人士的认可。
“这种来自玩家的贡献,对于游戏场景的短视频来说,我个人认为其创意更加明显。” 北京朝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罗曼表示,网民观看比赛直播更多是因为看谁。 如果你打得好,谁的玩法和攻防策略更好。
“特别是一些人机互动游戏,增加了一些玩家的交互操作,包括玩家的部分智力成果,而且随着玩家操作的深入,其呈现的形式也有所不同。 ”一位参与研讨会的资深法官举了一个例子。还有一些短视频,“主播”会添加一些解说或有趣的音乐,然后进行讽刺模仿。在这种情况下,构成转换使用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
游戏直播、短视频均可构成合理使用。 据专家介绍,玩家直播视频游戏或制作短视频,根据游戏类型,不需要获得版权所有者的许可或向其付费。
此外,刘俊华指出,在按照“三步检验法”判定合理使用时,如何判定和体现游戏制作者的“利益”也需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首先要考虑正在直播的游戏类型。此外,游戏画面是零星直播还是全程直播,这些都会影响‘合理使用’的判定。” 张树清说道。